3A21合金可在180度溫度以下使用,性能不會有明顯變化。放在300度高溫中一定會變軟,平直放不會變形,如果有兩塊平直的鋼板夾着更不會變形
鋁及鋁合金軋制板材
GB/T 3880-1997
國家技術監督局1997-12-22批準 1998-08-01實施
1 範圍
本標準規定了變形鋁及鋁合金軋制板材的合同內容、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及包裝、標志、運輸、貯存。
本標準適用於一般用途的鋁及鋁合金軋制板材。
2 引用標準
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爲本標準的條文。本標準出版時,所示版本均爲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/T 228—87 金屬拉伸試驗方法
GB/T 3246—82 鋁及鋁合金加工制品顯微組織檢查方法
GB/T 3247—82 鋁及鋁合金加工制品低倍組織檢驗方法
GB/T 6987—87 鋁及鋁合金化學分析方法
GB/T 3194—1998 鋁及鋁合金板、帶材的尺寸及允許偏差
GB/T 3190—1996 變形鋁及鋁合金化學成分
GB/T 3199—1996 鋁及鋁合金加工產品包裝、標志、運輸、貯存
GB/T 16865—1997 變形鋁、鎂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試驗用試樣
3 訂貨單(或合同)內容
訂購本標準所列材料的訂貨單(或合同)內應包括下列內容:
a)產品名稱;
b)牌號;
c)規格、狀態;
d)包鋁分類;
e)尺寸允許偏差精度等級(未注明精度等級的,按普通級供貨);
f)重量或張數;
g)以“O”狀態或“H112”狀態供貨的板材是否需要T42或T62試樣狀態性能;
h)本標準編號;
i)特殊要求。
4 要求
4.1 產品分類
4.1.1 牌號、狀態、規格
產品的牌號、狀態和厚度範圍應符合表1的規定,與厚度相對應的寬度和長度應符合表2規定。需要表1和表2外的其他牌號、狀態和規格時,供需雙方另行協商,並在合同中注明。
表1 牌號、狀態及厚度範圍 mm
表2 厚度對應的寬度及長度規格 mm
4.1.2 包覆層
需包鋁的板材應進行雙面包覆,其包覆材料牌號及軋制後的包覆層厚度應符合表3的規定。
表3 包覆材料牌號及軋制後的包覆層厚度
4.1.3 標記示例
a)定尺板材
用2A12合金制造的、T4狀態、厚度爲2.0mm、寬度爲1200mm、長度爲4000mm的定尺板材,標記爲:
板 2A12—T4 2.0×1200×4000 GB/T 3880—1997
b)不定尺板材
用3A21合金制造的、H24狀態、厚度爲1.5mm的不定尺板材,標記爲:
板 3A21—H24 1.5 GB/T 3880—1997
注:對尺寸偏差有一項或一項以上指標要求爲高精級時,在標記示例中“板”字後添加“高精”二字,並在合同中注明具體項目。
4.2 化學成分
板材的化學成分應符合GB/T 3190的規定。
4.3 外形尺寸及允許偏差
板材厚度、寬度、長度、不平度等外形尺寸允許偏差應符合GB/T 3194中普通級板材的規定。對尺寸偏差有一項指標或幾項指標要求爲高精級時應在合同中注明。
4.4 力學性能
4.4.1 板材室溫力學性能應符合表4的規定。
資料認證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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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一信用代碼: | 91441900579723522L | 法人: | 殷昌道 |
經營範圍: | 銷售:金屬材料、銅材、鋁材、不鏽鋼材料、不鏽鋼制品。 |